我县提高驻嵊部队随军家属生活困难补助金标准
[ 来源: ] [ 作者: ][ 时间:2008-08-07 ]
为做好驻嵊部队随军家属生活困难补助金审核发放工作,从2008年1月起,我县提高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标准,从原每月120元,调整为每月280元,每月增加160元。上半年,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已对驻嵊海防团、边防大队等7个部队的83名符合享受随军家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人员,审核发放2008年度上半年生活困难补助费15.18万元,已累计为驻嵊部队随军家属发放了生活困难补助金28.9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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